辽宁一物业公司为催收费“憋大招” 门禁卡7天一升级引发争议
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03 00:00:00
关键词: 2026-04-03 20:44:05  红星新闻 近日,有网友发布视频称,他所在的辽宁葫芦岛某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收取物业费,将他的门禁卡设置为每7天升级一次,若不按时续期就无法进入单元楼。这名网友表示难以接受。视频发布者常先生说,2018年他入住辽宁省葫芦岛市金璟家园小区二期,直到2021年因工作原因离开葫芦岛,期间物业费均正常全额缴纳。2024年搬回葫芦岛后,他发现小区内公共绿化用地被其他业主占用,有些用来种菜甚至盖大棚,私家车乱停乱放问题严重,门市街区商户还私自建设铁皮房占用公共用地。因此,他认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,拒绝全额交纳物业费。常先生的房子每年需支付约1400多元的物业费和电梯费,费用在当地不算低。2026年春节前,他发现自己的门禁卡打不开单元门,到物业管理处升级后,7天后再次遇到同样问题。经询问得知,门禁卡被设定为每7天必须升级一次。对此,常先生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干扰了他正常回家的权利,侵犯了他的物权,并已起诉物业公司。记者联系到金璟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,工作人员确认确实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修改了门禁卡使用规则,每7天需要升级一次。对于小区内有业主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的行为,该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曾派人制止并下达整改通知,但业主不满物业管理并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。物业公司还表示,长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,他们也有权起诉。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,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。物业公司以欠费为由将门禁卡设为短期时效、强制反复激活,实质是以债权纠纷不当妨害业主物权,超出合同权限与合理限度。业主回家属于正常日常需求,物业无权限制其门禁,否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。若业主认为物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要求,并有有效证据支持的,有权拒绝交相应的物业费。 (责任编辑:zx0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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